南京市鼓楼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同有关部门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二)组织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制定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区内开发区建设、老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监督管理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及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执法责任制工作。管理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四)监督管理水体、大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执行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电磁辐射、放射性物质和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五)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以及竣工环保验收等环境管理制度;协助做好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编制环境质量报告。
(七)管理全区环境监理工作,对“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单位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及制度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协调和处理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八)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实施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
(九)组织实施市下达的全区排污费征收计划、污染治理资金和环保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健全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等各项管理制度。
(十)负责各街道环境保护网络的建设,并指导各街道开展环保工作。
(十一)承担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湖南路裴家桥小区裴西村7号
公开(监督)电话:83222434
邮箱:dsb_xxwh#njgl.gov.cn